关于将李明乾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3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根据党员推荐,经2023年8月30日生态环境学院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师党支部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确定李明乾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征求学院各部门、党员、群众的意见。

李明乾,男,汉族,山东省济宁市人,1995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22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专任教师,2022年10月31日提交入党申请书,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

在公示期限内,各部门和个人均可向生态环境学院党总支反映公示对象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部门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部门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

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31日至9月6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生态环境学院党总支

受理地点:长庚楼319

生态环境学院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师党支部

2023年8月31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牛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