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1年5月13日生态环境学院学生党支部支委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将陈尚炜等37名同志列为党的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征求学院各部门、党员、群众的意见。
经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委员会于2021年5月13日研究,认为陈尚炜等37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将陈尚炜等37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在公示期限内,各部门和个人均可向生态环境学院党总支反映公示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部门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部门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 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从2021年5月13日至5月20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生态环境学院学生党支部
受理地点:长庚楼319
生态环境学院学生党支部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