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张可祺等12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1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2020年1213日生态环境学院学生党支部支委会讨论通过,确定张可祺12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征求院各部门、党员、群众的意见。


在公示期限内,部门和个人均可向生态环境学院党总支反映公示对象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部门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部门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

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生态环境学院党总支

受理地点:长庚楼319


生态环境学院学生党支部

20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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