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始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为及时有效地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学生所在学院确定教学安排
1、各专业主任完善教务系统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信息。
2、各学生所在学院通过“教务系统—教学任务—教学安排表”查询和修改各年级各专业教学安排,修改完后点击导出,导出PDF版2019-2020学年度秋季学期教学安排表,打印并经二级学院教学院长签字,于5月31日下班前将教学安排表纸介版交到明德楼201室教务科。
3、教学安排里的必修课程不能在教学安排表进行修改,专业选修课程可直接在“教学安排表”进行“删除”和“恢复”操作,拟添加课程应当修订培养方案后才能添加到“教学安排表”中。
(二)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公选课
1、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拟开课的公选课负责人于6月3日下班前将开课申请表纸介版交到明德楼201室教务科;
2、教务处6月6日前确定拟开课的校内公选课和网络公选课,6月14日前组织学生进行选课。
(三)教务处下发执行计划
(四)各课程所属学院(部)提交教学任务
各课程所属学院(部)通过教务系统提交教学任务,确定任课教师、分合班情况、授课周次、教学场所要求等信息,落实专业选修课程的选课方式。各学院(部)务必于6月6日前完成教学任务的维护。
(五)各学院组织学生选取专业选修课,填写《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专业选修课选课名单》,于6月14日前提交至教务科,如无提交名单则按照整班上课预置上课名单。
(六)确定教材
1、各课程所属学院(部)提交教学任务后,教务处汇总《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表》发至各部门。
2、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组成员对不同版本的教材进行比较、分析后,向所在教研室(专业)提出拟选用教材。教研室(专业)主任根据教材选用原则,审核选用的教材。各学院(部)填报《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表》交教务处。为避免因统一订购教材到货较晚影响任课教师备课,任课教师如需教材,可在《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表》对应教材后面备注购买数量,如错过时间也可自行购买,下学期开学后凭发票到教务科报销。
3、教务处汇总并公布教材征订情况,各学院组织学生购买教材。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管理岗位人员行政兼课每周不超过4学时,教研室主任兼课一般每周不超过12学时,专任教师一般每周不超过16学时。
(二)需聘请外聘教师的学院(部),应遵照《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教授100元/课时、副教授80元/课时、讲师及以下职称者60元/课时)。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授课协议书》和《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于6月2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交由人事处审核。
工作时段 |
工作任务 |
5月27日—5月31日 |
完善教务系统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信息。 各学院(部)确定下学期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安排。 |
6月3日—6月6日 |
1.通过系统确定教学任务,安排上课教师; 2.确定下学期使用的教材信息。 |
6月10日—6月20日 |
汇总并公布教材信息,各学院指导学生购买教材。 |
2019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