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51号)文件精神及学校人事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同意推荐廖顺宝、廖欣两位同志申报“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从2021年4月2日至4月4日,如有异议,请与办公室联系。
生态环境学院
2021年4月2日